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24—2035年)》的通知
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,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, 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战略规划。规划期为 2024—2035 年,明确了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发展目标、 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
一、总体要求
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坚持城乡融合发展,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底线, 以产业振兴为重点,统筹推进乡村产业、人才、文化、生态、组织振兴,加快建设农业强省。
二、主要目标
到 2027 年,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,农业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;到 2030 年,乡村振兴取得 决定性进展,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全面实现,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。
三、重点任务
- 稳定粮食生产,建设高标准农田,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;
- 做强农产品加工业,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,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;
- 推进种业振兴行动,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与成果转化;
-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,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;
-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,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。
四、保障措施
加强党对“三农”工作的全面领导,健全投入保障机制,强化用地、金融、人才等要素支撑,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,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